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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销售假冒大品牌润滑油,被判刑还要赔偿损失

发布日期:2024-04-17 09:04:27

近日,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品牌润滑油案获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办案中,江阴市检察院积极推动被害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通过庭前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就赔偿达成调解意见。被告人当庭赔付被害企业人民币4万元。


2022年5月,江阴市公安局收到线索,有个别淘宝店铺涉嫌销售假冒“美孚”、“福斯”等品牌润滑油。公安机关遂对涉案淘宝店铺进行查询,同时对买家购买的油品进行鉴定,确认均不符合正品特征。公安机关经过梳理研判,对店铺经营者何某等人抓捕。

2018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何某在未经“美孚”“壳牌”“嘉实多”“福斯”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从何某(已判刑)等人处购买润滑油桶及上述注册商标贴纸、防伪标贴,从刘某、谢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处购买润滑油和润滑脂,并安排人员贴标、发货。何某将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润滑油、润滑脂通过自己的淘宝店铺销售至江阴市等地,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9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4万余元。

案件办理期间,江阴市检察院通过邮寄权利义务告知书和电话联络等方式,及时告知被侵权企业案件办理进度并听取意见,充分保障企业知情权。案件受理后,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被侵权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被侵权企业表示希望被告人进行赔偿,同时也对被告人的赔偿意愿和能力提出了担心。承办人着重审查了违法所得的数额、扣押金额方面的证据,同时就假冒“福斯”品牌润滑油的销售金额和获利进行单独计算,对被告人的赔偿意愿和能力进行了单独讯问,打消了权利人的疑虑。2023年12月28日,该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企业损失。

2024年3月19日,检察机关在庭前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时,被告人表示虽然有赔偿意愿,但因能力有限,恐不足以同时承担赔偿、违法所得追缴和罚金缴纳,公诉人向其说明对于其赔偿权利人的部分可从违法所得追缴的数额中扣除,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人当庭履行4万元的赔偿,一审判决也采纳了该从轻情节。

检察官提醒,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同时也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权利企业的合法权益。

假冒大牌润滑油,害人不浅!

贪便宜从网络网店购买润滑油以下几点危害高频率发生:

1. 质量问题:网络购物平台上的商家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销售掺假或劣质的润滑油。这些产品可能看起来与正品无异,但其润滑效果、耐高温性能和抗氧化能力可能远远不达标。使用这样的润滑油,不仅会加速机械设备的磨损,还可能导致设备故障,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2. 安全隐患:润滑油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机械设备的运行安全。劣质润滑油可能无法在高温高压环境下提供足够的保护,从而增加设备故障的风险。此外,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3. 售后服务缺失:相较于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网络低价润滑油往往缺乏有效的售后服务。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能难以获得及时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这不仅增加了使用成本,也给消费者带来了额外的烦恼。

4. 法律风险: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是违法行为,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法律风险。一旦发现,不仅可能面临罚款,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5. 经济损失:虽然网络低价润滑油看似节省了购买成本,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其可能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消费者可能最终承担更高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网络低价润滑油虽然价格诱人,但其背后的质量与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消费者在购买润滑油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和正规渠道,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了解润滑油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知识,才能确保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行和使用寿命。让我们共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来源:汽车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