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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法院司法创新走出保护知识产权“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2-08-09 14:09:33

新业态、新科技产业的不断崛起,撑起一座城市超越发展的底气,其中知识产权作为核心竞争力是重中之要。

  不断完善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配合衔接,打造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山东潍坊中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在审判实践中释放出司法保护效能,激发了产业创新的活力。

  创新之“新”要求保护要“快”,今年来,潍坊中院聚焦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探索,锐意革新,用司法创新保护产业创新,探索出一条保护知识产权的“新路径”。

  扩而充之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优势走便利之路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下,现实需要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提出更高要求,潍坊中院坚持快立快审、调审结合、网上庭审,纠纷化解既有力度又有速度。

  但后浪更比前浪强,仅有寿光法院管辖审理诉讼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正面临着“备受冲击、力量薄弱”的困境。

  奔着“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目标,去年,潍坊中院继续申请增加两家基层法院管辖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指定奎文法院、潍城法院、寿光法院自5月1日起审理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下沉到基层法院审理,能够充分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制度优势,让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潍坊中院民三庭负责人表示,建立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审判体系,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稳中有进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按照管辖区域划分,潍城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潍城区、坊子区、诸城市、安丘市;奎文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寒亭区、奎文区、高密市、昌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寿光法院管辖范围包括青州市、寿光市、临朐县、昌乐县。

  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的进一步优化,推动着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持续向好。目前,潍坊中院正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探索制定刑事案件在奎文法院、潍城法院和寿光法院的实施规则,推进基层法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求索求新实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走高效之路

  “拿到这份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我感觉沉甸甸的。”7月5日,奎文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审结一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商标权利人对法院严谨快速的审判效率十分满意。

  昆山某公司发现寒亭某厂家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奎文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奎文法院在全面审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后,当庭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该案是潍坊市运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审判实践的首例跨省商标侵权纠纷。

  以往,商标侵权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而民事赔偿纠纷需要商标权利人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事两管”不仅延长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成本,也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站在便利当事人的角度,从解决问题根源入手,今年6月,潍坊中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率先推行实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该实施办法的制定,推进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当事人双方的民事赔偿纠纷经过调解后,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无需再另外提起诉讼。”奎文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表示,法院作出裁定书后,后期如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审判实践是潍坊法院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一个缩影,潍坊中院还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设立仲裁综合服务窗口,出台著作权纠纷“三调一诉”实施办法,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呈现出“多维发力、互联互通”的良好局面。

  正法直度规范法律适用统一尺度走精准之路

  当前,创新发展中的各类新模式不断冲击着知识产权的裁判规则,如何保持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潍坊中院在积极回应新的司法需求中,将工作重心放在了“一次性解纷”上。

  针对当前知识产权案件特点,潍坊中院打出了“集中管辖下沉+新型案件上提”的“组合拳”。

  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正在审理中的,就是一起提级管辖的涉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新类型案件,目前在潍坊尚未有前例可循。

  “知识产权审判要有鲜明的态度,树立起裁判标杆,统一裁判标准。”民三庭负责人表示,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潍坊中院更要在法律适用等裁判尺度方面发挥出规范引导作用。

  审理的创维集团纠纷案为全省首例运用惩罚性赔偿规则作出的生效判决,入选第二届齐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研讨典型案例。

  审理的杭州老板公司诉深圳老板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坚决禁止侵权企业使用含有“老板”字样名称,顶格判决赔偿损失500万元,有力震慑源头造假行为。

  潍坊中院切实履行对下业务指导职能,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潍坊中院在研究探讨出实施方案后,由民三庭员额法官刘培玲作为“联络员”,将明确的办案思路和方向精准地传达给基层法院。

  基层法院重在“查明事实、化解纠纷”,潍坊中院重在“有效终审、定分止争”,两级法院以明确的职能定位推动案件实质性解决。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基本手段,潍坊中院用法律保护创新,明确、稳定和可预期的司法引导,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内驱动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